文/慈老湿
《水浒传》中,
“好汉”说得多,“英雄”论得少,
为国为民者称之为英雄,
那什么人才算得上“好汉”呢?
武松和张青在十字坡喝酒时,曾说起过好汉之事,
“两个又说些江湖上好汉的勾当,却是杀人放火的事”,
可见,杀人不眨眼,灭门不留情,
敢于违背主流社会的道德与法律准则,
才称得上一条“好汉”,
好汉们相见时,也会先炫耀自己的“战绩”,
张青见武松时,自我介绍道,
“小人姓张,名青,原是此间光明寺种菜园子。为因一时间争些小事,性起,把这光明寺僧行杀了,放把火烧做白地……”,
一个人杀了一寺僧人,着实牛逼,
鲁智深遇林冲时,介绍说,
“洒家是关西鲁达的便是。只为杀的人多,情愿为僧……”
你看,
他出家前明明只杀了“镇关西”一人,也得说自己杀的人多,
因为杀的人多,在江湖上才有地位,
所以,在水浒的黑暗世界中,
越狠,越无人性、无底线,
也就越“好汉”,
那最无底线的事是什么呢?
翻遍整部《水浒传》,当然是杀人吃肉,
好汉们杀人如同儿戏,
但真正能吃人肉的却几乎没有,
同类吃同类,代入感太强,根本下不去嘴。
一、
孙二娘是宰人专业户,
在十字坡开人肉黑店,
杀人剔肉,
大块肉当牛肉卖,
零碎小肉包成肉馒头,
她自己却不吃,
连母夜叉都下不去嘴,
武松来孙二娘黑店吃饭时,
拍开一个馒头,
问了几句,
“酒家,你这馒头是人肉的,是狗肉的?”
“我见这馒头馅内有几根毛——一像人小便处的毛一般,以此疑忌”,
武松常在江湖上走,一眼就认出馒头里面有几根屌毛,
这种馒头谁能吃得下去!
同时也看出,
十字坡酒店的食品卫生条件根本不达标,
员工也太懒,剁肉时,连毛都不刮。
二、
朱贵在梁上下开的酒店也是一间黑店,
把客人麻翻,杀了,割肉,
瘦肉切成羓子卖给下一位倒霉客人,
肥肉则煎油点灯,
做到了资源利用最大化,
但让梁山的头领们却也不吃人肉。
三、
再看另一伙强盗燕顺、王英等误捉宋江时,
要取出宋江的心做醒酒汤;
众“好汉”劫江州法场,救出宋江后,
捉住举报人黄文炳,
也是取了心肝,做成醒酒汤,
分着喝了,
并未吃其肉,
此时,又有谁敢不喝呢,
不喝便不是宋江大哥的兄弟,
不是江湖上的“好汉”!
可见,
取人心肝做醒酒汤,
更像是黑社会的一种装逼仪式,
是好汉们获得认同感和归属感的特殊“投名状”,
喝了醒酒汤,便是自家兄弟,
并非真喜欢吃人肉。
四、
不过,也有一个例外,
那就是脑残加变态的黑旋风李逵,
他是真的喜欢吃人肉!
杀黄文炳时,
他眼中放光,嘴里流哈喇子,
仿佛看到了一只巨大的烧鹅,
“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!我看他肥胖了,倒好烧吃。”
拿尖刀先从腿上割起,
拣好的,割一块,烤一块,吃一块,
一会就把人割完了!
然后,李逵才把刀割开胸膛,取出心肝,与众头领做醒酒汤,
只有他自己吃肉,
其他人只是喝汤!
李逵杀李鬼时也是如此,
“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,把些水洗净了,灶里扒些炭火来便烧。一面烧,一面吃”
可见,在李逵眼里,
人和猪牛羊是没什么区别的!
只要饿了,就能杀着吃!
我们再看看李逵是个啥,
黑熊般一身粗肉,铁牛似遍体顽皮,
交加一字赤黄眉,双眼赤丝乱系,
两天不杀人就手痒心烦,
一杀人老幼妇孺全都不留,
这还是人吗!
这就是一个弱智儿童与神经病人和残忍罪犯的复合体!
所以好汉们不吃人肉可能还有一个原因,
因为吃了容易得“疯人病”!
来源:慈老湿